律師替梁天琦求情 自言卸責是「好似我呢個年代嘅人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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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05/21 12:11

最後更新: 2018/05/21 17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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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動事件,陪審團上周五一致裁定被告梁天琦與盧建民各一項暴動罪成,梁另承認一項襲警罪,押後至今早進行求情。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時指,指從宏觀角度看,梁天琦作為年輕及有學識的市民,他沒有推卸在香港走向民主大倒退的責任,梁將面對以年計算的監禁刑期,但他出獄後絕對不會放棄香港。蔡又指真正推卸責任的是「好似我呢個歲數,呢個年代嘅人」,他形容在80至90年代「民主就陸續有來,天跌落嚟一路一路開明」,蔡自言他這一代人什麼都沒有做,只留予前輩如司徒華去做,他這一代人只顧努力工作及照顧家庭,貪圖逸樂,會認為年輕人「搞亂」香港。

大律師蔡維邦續指,梁天琦犯本案時沒有預謀,但遭法官反駁指證供顯示,小販管理隊被人指罵及高台事件發生時,梁已身處現場,梁自辯時亦承認曾指罵小販管理隊,法官指此作為背景事實,反問為何不應考慮?蔡解釋在場不等同於有計劃犯案,而且當時梁沒有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。法官遂舉例指出,若有強姦犯人知悉一名女子曾遭多次性侵亦未有舉報,在明知該女子如此脆弱的情況下強姦她,故法庭在判刑時須考慮該背景情況。

蔡並呈上包括由教授、同窗、家人、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及何秀蘭、天主教教區人士等撰寫的求情信,內容均指梁天琦不會推卸責任,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及何秀蘭的求情信,均對梁天琦有很高評價,指他是勇於承認錯誤、充滿熱血、不會推卸責任的年輕人。